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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L教學法概論(上)



ESL (Egnlish as the Second Language)是英語教學界常見的術語,中文直譯為「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習」。「第二語言」指的是於日常生活中頻繁使用,卻不是母語的那個語言。例如,許多長輩的母語是台語,而第二語言是華語。然而,許多台灣青壯年的第二語言,已經變成英語。


教師需經過長期專業的訓練,才有辦法成為ESL教師。在英語教學界,取得ESL英語教學證照,諸如TESOL (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)和TEFL (Teach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),已經蔚為顯學且行之有年。所有職志為英語教師的專業人士,也都致力於考取這些證照。


然而,台灣盛行的是EFL(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)教學,將英語視作獨立的科目,學習上以演練文法、閱讀和考試形式為主。教師多使用中文授課,教學上也以講述形式為主軸;這導致學生採被動的姿態於短時間吸收大量資訊,實際演練聽、說兩方面能力的機會少。


相對地,目前引領世界潮流的ESL教學採取不同的教學進路,首重聽、說、寫三項能力。ESL 教學主要使用英語,授課內容也涵蓋多樣化的主題。ESL的教學方式較為活潑生動,鼓勵學生自由發表和積極參與,重視語言習得與生活經驗的連結。


以下將介紹幾種ESL/EFL經常使用的教學方式,帶大家實際理解教學現場的實作。


1. 直接教學法 (Direct Method)

又稱作「自然教學法」。於課堂上,授課教師完全使用英語授課,學生則仿照幼兒習得母語的方式學習,自然而然地熟悉英語的口語用法。教師不著重語法規則的解釋,強調重複性練習,學生除了「模仿」老師的示範,也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較多思考,以推論出語法規則。通常在ESL課程中比較常使用,也見於年齡層較低的教室中。


2. 文法翻譯法 (Grammar-translation Method)

為最傳統的教學方法之一;也是台灣一般國高中及補習班中,英文科目的標準授課方式。教師的主要目標,在於幫助學生熟悉全部語法規則,培養正確理解及翻譯文本的能力。學生被要求背誦大量單字片語、詞性和文法。於課堂上,教師針對範文,以華語系統性地進行逐段或逐句解說。於教材設計上,則以文法規則重點排序,並列出重點詞彙。文法翻譯法在EFL盛行的東亞國家間相當常見,也經常被使用在文學類型課程中,以利教師帶領學生深度閱讀,進而建立完整寫作能力。


3. 聽說教學法 (Audio-lingual Method)

奠基於行為科為理論,聚焦於有意識的機械式強化,帶領學員養成良好習慣。此學習法強調聽說先於讀寫,教師只使用英語介紹單一語言概念,並且在示範後由學生模仿。與此同時,教師從旁隨即予以糾正或鼓勵。學生經過反覆演練駕輕就熟後,再由教師調整練習內容。於教材設計上,內容多以對話為主,著重句型的介紹,以及照樣造句。此一教學法和直接教學法相當類似,然而聽說教學法較重視結構和系統,直接教學法偏重字彙量的提升。無論是ESL還是EFL,都有老師使用此一教學技巧。


4. 肢體回應法 (Total Physical Response)

又稱「肢體反應教學法」。此一教學法重視學生從做中學,即老師說學生做、或者學生說學生做。老師透過一連串課堂指令,帶領學生直接完成指令動作。學生經由這樣的反覆操作,直接透過實際動作,學習這些指令語言,並和語意做出連結,而無須華語輔助。這樣的學習方式下,學生最先鍛鍊到語言能力為聽;其他說、讀、寫等能力,則能漸進地自然培養出來。此一教學方式,在初階的ESL課程當中經常使用,老師需更有耐心,容許剛開始接觸英語的學生從不斷犯錯中學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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